受托加工物资是存货吗

来源:高顿教育 初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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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惟烨
王惟烨
ACCA、CPA

高顿会计研究院特聘讲师,《会计职称四维考霸》编者

问题解答:
不属于。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帐,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
不包括在“原材料”科目核算范围内。受托加工物资不符合资产确认的四大条件,因此不能确认为存货资产。但是,由于受托方对受托加工物资具有保管的责任,因此企业应当设置备查帐进行表外核算。
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由于受工艺设备限制,有时需要把某些物资委托外单位加工制成另一种性能和用途的物资,以满足经营的需要,例如将木材加工成木箱,生铁加工成铸件等。发往外单位加工的物资,虽暂时离开企业,但仍属于本企业的存货。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1、加工耗用物资的实际成本;2、支付的加工费及往返的运杂费和保险费等;3、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不可抵扣的增值税和应负担的消费税。
存货是指各单位进行经济活动或完成有关任务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包括储存待售的商品和完成生产经营与业务活动所必须储存的材料物资等.具体地说: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都属于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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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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