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CPA >

手机预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提醒
地区
立即预约

增值税视同销售9种情形

来源:高顿教育 CPA
65人赞过
张旭峰
张旭峰
博士、注册会计师

高顿CPA研究院首席专家、上财商学院EDP特聘讲师、《CPA四维考霸》主编

问题解答:
增值税视同销售9种情形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9.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10.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以上就是【增值税视同销售9种情形】的全部解答,如果你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官网
阅读全文
重要提示:
文章内容较为简洁,并且发布时间较为久远,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备考必备资料
  • 2024年CPA会计教材变动分析

    1.21M|下载数:1031
    下载
  • 2024年CPA审计最新易错易混考

    2.35M|下载数:508
    下载
  • 2024年CPA三色笔记下载

    0.35M|下载数:287
    下载
  • 历年CPA六科真题汇总

    0.54M|下载数:473
    下载
  • 24年CPA财管考点清单

    1.80M|下载数:984
    下载
  • 24年CPA战略冲刺必背知识点

    2.47M|下载数:890
    下载
  • 【全考季】CPA六科实用备考资料

    150+份|下载数:54278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