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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现金流量公式是什么

来源:高顿教育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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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峰
张旭峰
博士、注册会计师

高顿CPA研究院首席专家、上财商学院EDP特聘讲师、《CPA四维考霸》主编

问题解答:
债务现金流量公式
债务现金流量=税后利息-净负债增加
债务现金流量是与债权人之间的交易形成的现金流,包括支付利息、偿还或借入债务以及购入和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现金流量公式
股权现金流量=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增加
实体现金流量公式
实体现金流量=股权现金流量+债务现金流量
债务现金流量=税后利息费用-净负债增加,站在债权人的角度来看的,税后利息费用属于债权人的现金流入,净负债增加属于债权人的现金流出,差额就是求它的净流量。
债务现金流量的含义是企业可以分配给债权人的税后现金流量,流量方向站在债权人角度,但是金额站在企业角度考虑。
利息给债权人带来现金流入,净负债增加是债权人追加投入企业的资金,造成债权人现金流出,而利息可以抵减筹资企业的所得税,给企业实际造成的现金流出为税后利息。因此债务现金流量=流入-流出=税后利息费用-净负债的增加。
扩展资料:
《合同法》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以上就是【债务现金流量公式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你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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