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特点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高顿小编已经整理了相关信息,现在为您解答。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特点有哪些?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不是受托方,受托方承担的只是代收代缴的义务(受托方为个人、个体户的除外)。即加工结束委托方提取货物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收回已税消费品后直接销售时不再交消费税。但是,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其他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分录如何写?
1.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委托加工继续用于生产应纳消费税的商品负担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2.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委托加工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商品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