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区别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高顿小编已经整理了相关信息,现在为您解答。
一、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定义是什么?
诉讼时效是指债权请求权不行使达一定期间而失去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制度。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二、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的区别有: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等)。
(2)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诉讼时效必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用;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应当主动审查。
(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实体权利并不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
(4)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因主客观原因中断、中止或者延长;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