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征税对象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高顿小编已经整理了相关信息,现在为您解答。
一、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征税对象是什么?
凡是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不论其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已出口而转销国内的货物,是进口者自行采购还是国外捐赠的货物,是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其他用途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二、进口环节增值税如何计算?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进口货物使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增值税,组价公式中包含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非应税消费品不涉及此项)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2.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对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