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注册会计师主要是负责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主审注册会计师在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需要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结果。
注册会计师如何开始工作的
1、接受业务委托
会计事务所在接受一项业务之前,对委托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并结合本身已有的和可以利用的业务能力,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2、签订业务合同
业务合同也称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据以确认业务的委托和受托关系,明确委托目的,业务范围及双方应负责任与义务等事项的书面合同。
3、组建业务工作小组
签订业务约定书以后,会计师事务所指派恰当的人选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委托书所约定的工作。
4、编制业务操作计划
工作小组成立后,应根据业务合同的要求和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编制业务操作计划,对受托承办业务的完成时间、人员分工、工作内容等事先作出合理的安排。
5、现场业务操作实施
注册会计师在客户现场开展工作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做好详细的工作记录,连同有关资料、文件、证明等材料,综合汇集成工作底稿,以便提出工作报告,建立业务档案。
6、撰写提交业务工作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完成业务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任务及以后,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提交客观、公正的业务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