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可以做法人。中注协没有限制,注册会计师是执业资格证书,拥有注会证书可以自己开公司做法人,不过注册会计师在特定情况下为保持独立应该回避。
哪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为保持独立应该回避
注册会计师可能威胁独立性的情形包括包括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和外界压力等,在这四种情况下,应当回避。
(一)经济利益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经济利益对独立性的损害,比如:与鉴证客户存在专业服务收费以外的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的间接经济利益;收费主要来源于某一鉴证客户;可能与鉴证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二)自我评价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自我评价对独立性的损害,比如:鉴证小组成员曾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
(三)关联关系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关联关系对独立性的损害, 比如:与鉴证小组成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
(四)外在压力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外界压力对独立性的损害,比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与鉴证客户存在意见分歧而受到解聘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