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进口附加税。对关税税率的理解要注意以下两方面:进口税率的选择使用与原产地有直接关系;原产地不明的货物实行普通税率。征收出口关税的货物项目很少,采用的都是从价定率征税的方法。
特别关税:
特别关税是指为了应对个别国家对我国出口货物的歧视,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如果对进原产于我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于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海关可以对原产于该国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征收特别关税。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关税: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引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政府对引进出口商品都可征收关税,但进口关税最为重要,是主要的贸易措施。
关税的特点:
1、关税是引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引进出口商征收的税收。
2、关税具有强制性。
3、关税具有无偿性。
4、关税具有预定性。
关税的作用:
1、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
2、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3、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
4、筹集国家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