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与税务师不能相互免考,两个考试自身的免考条件是不一样的,所以注册会计师不可以直接免考税务师。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税务师相应科目: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就注册会计师而言,只有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才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