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抵扣进项税额是已记账,本月未认证的进项税额。此笔分录是待抵扣税金转进项税额的做法。这笔分录所对应的金额是本月所认证己认证通过能抵扣的进项税金。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其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经税务机关认证后,根据有关“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及“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先转入“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转出时,记入“进项税额转出”,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