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项目应纳税额计算审核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3.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4.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5.“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免征增值税的项目(部分列示):
①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④婚姻介绍服务;
⑤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⑥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⑦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⑧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⑨个人转让著作权;
⑩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拓展资料:
注册税务师考试题型是什么
(一)《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
(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
(三)《涉税服务实务》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综合分析题。其中,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题,应考人员需要在计算机上输入文字。为照顾50周岁以上的应考人员,允许自愿选择答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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