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包装物押金处理的会计处理

来源:高顿教育 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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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俊伟
裴俊伟
税务师

高顿税务研究院专家、《税务师考试做题有套路》编委

问题解答:
在计算增值税时,对于啤酒、黄酒,以及除酒类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押金时不计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而是在包装物逾期未退或者超过1年时计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而对于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如白酒等,在收取押金时,就要并入销售额征税,包装物逾期未退以后没收时,不再并入销售额征税。
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到就做销售处理(黄酒、啤酒除外),无论是消费税还是增值税都是收到就计入销售额计算。
一年以内且未过企业规定期限,单独核算者,不做销售处理,不征收增值税;年以内但过企业规定期限,单独核算者,做销售处理,征收增值税。
无论是否逾期都不征收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是从量计征消费税的。但是在逾期的情况下,包装物押金要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在增值税的处理上同一般货物。
资料扩展: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是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制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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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人员,英文译为:Tax Advisor,简称为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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