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
资料扩展: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是指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所有权的行为。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
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1)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有偿转让其他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2)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
3、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4、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
5、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6、不动产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7、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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