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扣是指: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
如购买500件,销售价格折扣为10%,购买1000件,销售价格折扣为20%等。销售折扣不同于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时期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的一种折扣优待。通常的表示方法为:2/10,1/20,N/30(即10天内付款折扣为2%,20天内付款折扣为1%,30天内则支付全部货款,不再享受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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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销售额是按不含税价款计算的货款,所以不包括销项税额。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和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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