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为1个月时间。各事务所应首先做好自查工作,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省税协将在税务师事务所自查基础上进行检查和抽查。
附上2019年浙税税协发布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
二、年检年度年检年度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实施步骤
1、自查。2019年8月1日至8月31日,会员进行自查、整改,填写年检申报材料上报省税协;
2、核查。9月1日至9月31日,省税协完成对会员年检申报材料的审核及核查工作;
3、结论公告。10月30日前在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公告。
四、年检内容结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年检工作实施办法》突出以下年检重点:
1、业务执行方面。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是否遵行行业准则及业务规则,涉税服务是否诚信规范。是否在各项涉税服务尤其是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中,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严守职业道德、规范服务行为。
2、遵纪守法方面。职业道德是否遵守;会员义务是否履行。
3、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个人会员是否按照《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完成了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五、年检材料报送方法
1、在省税协网站可下载整套《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年度检查报告书》(2018年度);
2、年检完成后,填写《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年度检查报告书》(2018年度)含财务报表,以电子表形式报送省税协邮箱zjctaa sina.com
本次年检采用网上报送年检资料方式,资料均以电子表形式报送。
六、工作要求
1、各事务所应首先做好自查工作,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省税协将在税务师事务所自查基础上进行检查和抽查。
2、各会员要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年检工作。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整改,切实保证年检质量,从而提高会员的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
3、本次行业年度检查结合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会员管理系统机构信息项目开展,报送信息应与系统记录信息保持一致,请各税务师事务所派专人负责,提前核实,以确保年检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对往年行业年度检查中存在的继续教育培训不及时参加、员工社保未按时缴纳、会费未缴和缴纳不足等问题,事务所应在自查阶段提前整改。对连续两年以上会员行业年度检查不合格或未整改合格的会员,协会将按协会惩戒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年检后续工作。通过2019年年检工作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由省税协统一发放加盖年检专用章的年检结论表和年检合格贴花并在省税协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告;不通过年检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依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会员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