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什么为标志

来源:高顿网校 税务师
80人赞过
裴俊伟
裴俊伟
税务师

高顿税务研究院专家、《税务师考试做题有套路》编委

问题解答:
  你好,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标志(即出现应税行为)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法律关系包括: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征税机关与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相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税收权限划分法律关系;国际税收权益分配法律关系;税收救济法律关系等。税收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具体形式,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
  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有两种不同的学说,sr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权力关系说将税收法律关系理解为纳税人对国家课税权的服从关系,课税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体现国家的意志,国家在课税过程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课税权的行使以税收法规的制定、课税行为的实施、税务罚则的运用为基本模式进行。债务关系说则认为税收法律关系是一种公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因为税收从本质上看是一种金钱的给付,是以国家为债权人而依法设定的债。
  权力关系说代表较为传统的观念,是从税法基本概念作出的推理。它抓住了税收是国家利用政治权力强迫纳税人服从这一核心问题,突出了国家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特殊地位,其论据是充分的。但是这一学说也有局限性,主要是没有体现税法的经济属性。在税收越来越深入人们的经济生活,一些民法、经济法的规范相继引入税法范畴之后,单纯地用权力关系说已难以对所有税收法律关系问题作出圆满的解释,对纳税担保问题即是如此。债务关系说则揭示了税收法律关系的经济属性,即一种公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充实了税收法律关系的理论基础。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声明‘来源高顿’均为原创,未经许可,任何人或组织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的商业应用。

税务师考试百科
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人员,英文译为:Tax Advisor,简称为TA。

主页 > 税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