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的追征制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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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俊伟
裴俊伟
税务师

高顿税务研究院专家、《税务师考试做题有套路》编委

问题解答:
 主要是《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所称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根据上述规定,税务机关在追征税款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偷税、抗税和骗取税款的,应无限期追征。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其补缴和追征税款的期限,应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
  (3)应注意明确划分征纳双方的责任。

税款的追征 税务机关责任 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少缴纳税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失误 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纳税人偷税、抗税、骗税 税务机关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骗取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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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百科
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人员,英文译为:Tax Advisor,简称为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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