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税法一》增值税具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基本规定一般包含增值税纳税人概念、增值税基本原理、纳税人分类、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扣缴义务人概念等。
增值税纳税人概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着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基本原理:增值税是以商品或应税劳务、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也称附加值)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分类: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2.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营改增应税行为的年应增值税的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有: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扣缴义务人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