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保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这部分质保金能不能扣除,主要是看施工企业有没有就这部分质保金开具发票,如果开具了发票,也就是以全部的工程款开具了发票,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这部分金额;如果没有对这部分质保金开具发票,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则不得扣除这部分金额。
工程中的质量保证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规定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修复费用,需要由施工方承担,质量保证金就是说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相关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够的部分在向施工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