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免征和减征规定有哪些

来源:高顿网校 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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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俊伟
裴俊伟
税务师

高顿税务研究院专家、《税务师考试做题有套路》编委

问题解答:
  你好,环境保护税免征规定主要包含农业生产、机动车流动污染源、城乡污水合理处理等进行免征。对排放大气污染、水污染达到国家标准的进行减征
  环境保护税免征规定: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5)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该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环境保护税减征规定:
  (1)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2)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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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人员,英文译为:Tax Advisor,简称为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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