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来源:高顿网校 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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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俊伟
裴俊伟
税务师

高顿税务研究院专家、《税务师考试做题有套路》编委

问题解答:
  你好,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包含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参与原则、效率原则等4个方面。
  1.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将行政行为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于行政相对人和有关利害关系人。
  2.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要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各方,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
  3.参与原则
  参与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行政相对人有权参与行政过程,并有权对行政行为发表意见,而且有权要求行政主体对所发表的意见予以重视。
  4.效率原则
  主要体现于时效制度,但在既不损害相对人利益又不违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简易程序和紧急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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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人员,英文译为:Tax Advisor,简称为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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