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普通合伙企业涉及到的税收(含随税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一般有:
1、增值税(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4%);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7%或5%或1%,视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城市或县城建制镇或农村地区);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3%);
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1%);
4、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所得额级距,适用税率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5、印花税{分别按建立的营业帐簿[记载资金的总帐确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5/10000;其他帐簿:帐簿本数*5元/本];签定的购销合同(合同标的金额*3/10000)申报缴纳};
6、车船使用税(按载客量或载重量定额缴纳,每年纳税一次);
7、房产税[自用房产,房产原值*(1-30%)*1.2%,每年计算应纳税额一次,可以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