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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顿CFA/FRM研究院主任、 《FRM中文教材》主编
结算方式(Settlement Modes)是指用一定的形式和条件来实现企业间或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间货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分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两种。
现金结算是以直接收付现金的方式,结清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业务的往来款项。
而转账结算是指收付款双方通过银行以划拨清算的方式,把款项从付款单位存款户转入收款单位存款户。
企业除按照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可用现金进行结算外,其余都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结算方式是办理结算业务的具体组织形式,是结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算方式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交易货款支付的地点、时间和条件,商品所有权转移的条件,结算凭证及其传递的程序和方法等。
现行的银行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等七种。
1、根据结算形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票据结算和支付结算两大类。
2、根据结算地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同城结算方式、异地结算方式和通用结算方式三大类。
(1)同城结算方式是指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通过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具体有支票结算方式和银行本票结算方式。
(2)异地结算方式是指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通过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具体包括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汇兑结算方式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3)通用结算方式是指既适用于同一城市范围内的结算,又适用于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结算,具体包括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其中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又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