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科目一二三是什么

来源:高顿教育 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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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教师资格笔试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3个科目,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师资格证的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根据报考的等级是不同要求的: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教师资格考试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毕业人员户籍在河北省或持有的居住证申领所在地在河北省,在校生在读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省,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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