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教育贷款分类分别是: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两类。
(1)国家助学贷款。
①发放银行: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②发放对象:在校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商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③贷款用途: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财政贴息。
④方式:借款人一次申请、贷款银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
⑤原则:财政帖息、风险补偿、信用发放、专款专用和按期偿还。
⑥政策制定:全国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
(2)商业助学贷款。
①发放银行:商业银行、城市银行、农村信用社。
②原则: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和按期偿还
③财政不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