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南
一站式报考指导
上海第一财经广播财经评论员、高顿金融学院专家组成员
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个人通知存款、教育储蓄存款、保证金存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办理储蓄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1)活期存款通常1元起存,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除活期存款在每季度结息日时将利息计入本金作为下一季度的本金计算复利外,其他存款不论存期多长,一律不计复利。
(2)从2005年9月21日起,我国对个人活期储蓄存款实行按季度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
(3)计息方式:一种是积数计息;另一种是逐笔计息。除活期和定期整存整取两种存款外,国内银行的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6个存款种类,只要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计结息规则由各银行自行把握,具体采用何种计息方式由各银行决定,储户只能选择银行,不能选择计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