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根据中国政府网消息,由于办理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对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做出督察情况通报。通报显示,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
一、建行北京分行三大违规行为
1、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
2、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
3、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根据处罚信息,建设银行北京通州分行因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平安银行的违规行为及处罚
平安银行违规搭售人身险被罚50万、责任人也被罚。核查发现,平安北分则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
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
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分局于2019年11月15日作出处罚决定,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责任人解朋崃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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