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资格条件
国籍与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学历学位要求: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例如,对于2024年秋季入学的博士,最迟需在2024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需满足特定条件,如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并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或具有硕士研究生结业证书且已获得学士学位等)。
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各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特殊条件
专家推荐意见: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学术成果:对于同等学力人员,除了上述条件外,通常还需具备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或以上科研成果奖、或主持过省部级或以上科研课题等学术成果。
三、其他条件
境外学历认证: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相关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且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以及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学习时间保证: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如实说明,如不能按照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