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第二章*9节知识点 2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8-13
  小编导读:准备参加2015证券从业考试的考生,需尽快安排学习,做好备考规划,为助2015年考生顺利通关,掌握每科的考试重点范围,高顿网校小编为大家梳理了章节知识点,旨在帮助考生快速记忆,从而充分备考。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熟悉]:
  一、概念
  二、资格
  (1)自然人: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应与营利性质相适应(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工会、大学不可以)。
  (3)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发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认缴出资额已经缴足;已经完成原审批项目;已经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条规定:
  三、法律地位
  (1)发起人的权利
  参加公司筹委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候选人、起草公司章程、公司成立后享受股东的权利、公司不能成立承担相应费用之后可以收回投资款项和财产产权。
  (2)义务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考的形式,考生想要进入证券行业就必须要拿到证券资格,它可以入银行、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以及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依据。考生想要顺利通过考试,就一定要多做试题练习。高顿网校开通了证券从业资格试题库,在这里考生可以通过多种试题练习加深知识点巩固知识点。手机用户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轻松下载高顿题库APP。
iphone客户端
题库Iphone客户端
Android客户端
题库Android客户端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精彩推荐: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汇总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专题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招生专题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汇总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 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