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从业《基础知识》第三章第二节知识点 3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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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债券[掌握]:
  (1)分为:一般责任债券(普通债券)、专项债券(收益债券)
  一般责任债券: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紧张和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
  专项债券:为筹集资金建设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2)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
  1950,东北人民政府发行东北生产建设折实公债
  1995《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中央政府(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省级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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