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2015《发行与承销》第四章*9节知识点 2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8-21
  小编导读:2015证券从业考试正在积极的备考当中,高顿网校小编特意总结了各科的章节知识点,供大家复习,同时提醒大家复习时要重视教材同时也不要忽略模拟测试,两者同时进行,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哦。小编祝大家2015梦想成真!我们一起加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掌握]: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要求(共11条)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应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2006年修订)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具体要求:
  1.发行人应按第9号或28号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
  2.第9号或28号准则附录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发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
  3.申请文件一经受理,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不得增加、撤回或更换。
  4.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初次报送应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3份;在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校前,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份数补报申请文件。
  5.申请文件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
  6.发行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对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提供补充材料。
  7.申请文件应采用幅面为209毫米×295毫米规格的纸张,双面印刷。
  8.申请文件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字样。
  9.申请文件的扉页应标明发行人董事会秘书有关中介机构项目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10.申请文件章与章之间、节与节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
  例如:第四章4-1的页码注为4-1-1,4-1-2,4-1-3……4-1-n。
  11.发行人在报送书面申请文件时,还需要有一份电子文件。
  例题:第9号或第28号准则附录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发行申请文件的()。
  A.一般要求B.最低要求C.*6要求D.参考要求
  答案:B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目录(P110,了解)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考的形式,考生想要进入证券行业就必须要拿到证券资格,它可以入银行、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以及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依据。考生想要顺利通过考试,就一定要多做试题练习。高顿网校开通了证券从业资格试题库,在这里考生可以通过多种试题练习加深知识点巩固知识点。手机用户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轻松下载高顿题库APP。
iphone客户端
题库Iphone客户端
Android客户端
题库Android客户端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精彩推荐: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汇总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专题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招生专题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汇总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 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