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1-04
  【知识点二】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1.基本条件
  公开发行债券:
  (1)发行人最近1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2)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具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动作机制及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适当的业务隔离和内部控制技术支持系统;
  (5)资产未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发行债券:同以上2项至6项,另外,最近1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公开发行是10亿)
  提示:
  定向发行债券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合格投资者的条件:
  (1)依法设立的法人或投资组织;
  (2)按照规定和章程可从事债券投资;
  (3)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
  2.募集资金的投向
  不得用于禁止性的行业和行为
  3.不得再次发行的情形之一即可
  (1)前1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考的形式,考生想要进入证券行业就必须要拿到证券资格,它可以入银行、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以及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依据。考生想要顺利通过考试,就一定要多做试题练习。高顿网校开通了证券从业资格试题库,在这里考生可以通过多种试题练习加深知识点巩固知识点。手机用户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轻松下载高顿题库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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