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短期融资券的信息披露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1-04
  【知识点七】短期融资券的信息披露
  (一)信息披露渠道
  (二)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三)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
  1.定期信息披露。
  (1)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2)每季度后15日内,披露上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上季度的损益表、上季度的现金流量表。
  2.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2)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3)发行人发生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
  (四)信息披露文件的格式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考的形式,考生想要进入证券行业就必须要拿到证券资格,它可以入银行、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以及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依据。考生想要顺利通过考试,就一定要多做试题练习。高顿网校开通了证券从业资格试题库,在这里考生可以通过多种试题练习加深知识点巩固知识点。手机用户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轻松下载高顿题库APP。
iphone客户端
题库Iphone客户端
Android客户端
题库Android客户端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精彩推荐: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汇总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专题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招生专题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汇总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 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