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要点: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程序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1-11
  2015《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要点: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并公告
  1.本次证券发行的方案。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
  4.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二)股东大会决议并公告
  3.表决程序及相关要求。股东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保荐事项
  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证券,应当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四)编制申报文件
  保荐人(主承销商)还应负责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责任,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l个完整会计年度,自上市之日算起。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考的形式,考生想要进入证券行业就必须要拿到证券资格,它可以入银行、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以及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依据。考生想要顺利通过考试,就一定要多做试题练习。高顿网校开通了证券从业资格试题库,在这里考生可以通过多种试题练习加深知识点巩固知识点。手机用户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轻松下载高顿题库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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