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同学
老师,2016年第一笔分录可以理解是会计估计变更,但是不理解为什么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要记在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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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同学:
亲爱的同学你好,
在上期中已经对本期的费用进行的计提,本年如果员工实际享受了带薪年假,那么只需要按照发放的工资将应付职工薪酬发放即可呀~
2016年第二笔是员工没有享受带薪年假,后续期间也不能享受了,所以费用实际是没有发生的呀~所以需要将确认上上期的费用进行冲回~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到你哟~祝同学早日通过CPA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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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2016年的第一笔分录不理解,假设的是上述50名管理人员有40名享受了6.5天带薪年休假,这6.5里有5天记在2016年,1.5天记在2015年,为什么2016年的第一笔分录里却计1.5天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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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你好,
2016年第一笔分录的意思:
支付40名管理人员年假的工资,是将应付职工薪酬结转。
2016年实际分录:
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计带薪缺勤 300*1.5*40=18000(40是实际享受人数)
贷:银行存款 18000
2016年不享受,以后年度不得享受,因此冲销原确认的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计带薪缺勤 300*1.5*10(未享受人数)=4500
贷:管理费用 4500
老师这么解释同学可以理解吗,有问题可以及时和老师沟通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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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学员: 你好! 税法教材428页原文表述如下: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 %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等明细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辞退福利”等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