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学

若是无偿提供应交消费税物品需同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吗?

老师你好,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用缴纳增值税,那如果是无偿提供应交消费税物品需要同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对吗?比如说无偿提供给福利福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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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新同学 的提问 2021-04-17 08:32:47 阅读534

新同学: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吖

无偿捐赠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至于无偿提供给福利福利机构应交消费税物品,一般情况下在中注协组织的注会考试中是不存在的,因为消费税是针对特定商品征税,高档化妆品,金银首饰,烟酒,等,很少涉及无偿提供给福利福利机构此种情况。消费税也没有捐赠给福利福利机构免税的相关规定。同学做一般了解即可。



最能让人感到快乐的事,莫过于经过一番努力后,所有东西正慢慢变成你想要的样子!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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