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同学

根据最新公司法,“临时股东大会两个月内召开”如何理解?

临时股东大会两个月内召开,这是和啥相比的两个月内呢?

来自 贺同学 的提问 2021-04-21 11:45:10 阅读675

贺同学:

勤奋好学的准中级会计师同学你好~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两个月内是指上述第一百条事项发生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哈~

勤奋好学的准中级会计师同学继续加油吧~成功的路上从不拥挤,因为坚持的人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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