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学
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什么是独立物权,他不能单独存在啊,他难道不是土地所有权的从权利吗
展开1513同学,你好,关于建设用的土地使用权为何是独立物权?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独立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包括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从物权是指从属于其他权利、不能独立存在的物权,包括担保物权和地役权(经济法中就考察这两个)。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不是土地所有权的从权利噢~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每天保持学习,保持进步哦~~加油!!!
以上是关于权益,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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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全文共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