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同学

第一道题如果是甲向乙抵押的话,抵押权是4.7成立,是对的吗?

老师,第一道题如果是甲向乙抵押的话,抵押权是4.7成立,这个是对的吗?

来自 未同学 的提问 2021-05-01 20:23:54 阅读418

未雨绸缪同学,你好,关于第一道题如果是甲向乙抵押的话,抵押权是4.7成立,是对的吗? 我的回答如下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

麻烦同学上传一下题目,同学问的是哪个第一题呢?

请继续追问探讨,*^O^*

以上是关于权益,抵押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硕同学
房产抵押中,关于第一抵押权人与第二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的问题,二次抵押是如何优先于延期抵押权的?
郑老师
房产抵押中,办理抵押登记的和每办理抵押登记的相比,办理抵押登记的有优先受偿权; 办理抵押登记的,第一次抵押登记与第二次抵押登记相比,第一次有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性是根据抵押的顺序来的,一次抵押和二次抵押都有优先受偿权,但是第一次在第二次前面,第二次在第三次前面,一次类推
T同学
甲乙签订抵押合同,甲用不动产作为抵押物,但是没有去做抵押登记,那债务到期后,债权人乙是不是就没有权利处置抵押物实现自己的债权?
习老师
你好,是的。我国《担保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
T同学
不是说抵押合同生效,但是抵押权不成立?怎么变成抵押合同无效了呢?
习老师
哦,合同是有效的。 我国《物权法》实施以后,其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已经明确不动产抵押采用登记生效要件主义,不动产抵押的设立、变更、转移、终止均应办理登记,未登记则无法产生相应的物权变动的效力。而且《物权法》为了区分债权行为效力和物权行为效力,在其第十五条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修正了《担保法》第四十一条中将抵押权设立等同于抵押合同生效的错误理念,避免产生抵押权的设立与否完全受控于抵押合同的债务人的风险。 因此,前述关于未办理抵押登记导致抵押合同无效的观点,与当前我国的法律规定是相悖离的。不动产抵押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I同学
甲乙签订抵押合同,甲用不动产作为抵押物,但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那债务到期时,债权人乙是不是没有权利处置抵押物实现自己的债权?
周老师
没有抵押登记,有权利处置,但这个权力不受保护
I同学
什么叫这个权利不受保护呢?
周老师
就是你没有抵押登记,如果甲私下处理了,你也没办法,和没有抵押没多大区别
花同学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一致,抵押合同就成立吗?
姚老师
分情况不同,有所区别:
1、抵押人不是借款人,则说明是第三人(担保人)拿自己财物做抵押,担保借款人能到期履约。如果该抵押担保合同中的条款不涉及到借款人的义务约定,纯粹是抵押人(也就是担保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则合同上借款人可以不出现,也就谈不上在上签字了。
2、抵押人与借款人是同一人,则借款担保合同必须有借款人的签字。因为抵押人的义务就是借款人的义务啊!
cpa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