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同学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这块内容整体我不太理解,整体它说的是个什么事?

老师,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这块内容整体我不太理解,整体它说的是个什么事?您能概括总结的给我说说吗?另外第二块加计抵减额计提这部分您能给我举个案例通过解题过程帮我理理思路,这个计提跟工资计提是一回事吗?我一看见计提总往工资上想,麻烦您把这个知识点给我详细讲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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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韩同学 的提问 2021-05-15 19:04:00 阅读442

韩同学: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啊~

1、加计抵减是针对特定行业的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

加计抵减政策适用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该类型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该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需要提出注意的是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适用时间是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2、这个加计抵减额主要是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加计10%或者15%,

比如当期的销项税额为100w,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w,按10%加计抵减时,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100-50(1+15%)=42.5w


每天学习一点点,坚持一定会有收获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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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同学:

老师第一张图,也可以四项服务相加累计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是吗?第二小规模为什么不可以加计抵减?第三这个政策是针对疫情的吗?第四停止抵减之后的结余如何处理,第五老师上课的计算过程是分开写的,您是合在一起写的,我不太理解,另外生活为什么是15%的税率,麻烦您给我讲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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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同学:

1、“也可以四项服务相加累计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是吗?”是的,可以四项相加的。

2、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项税额,所以不得加计抵减。

3、第三这个政策是针对疫情的吗?,不是的,这个是国家对特定行业阶段性的优惠,疫情我们也不知道2021年可不可以结束。

4、停止抵减后的结余不得再抵减,就像你有一张优惠100元的优惠券,规定2021年5月份每次买东西超过100元可以抵减50元,那6月份你还有结余30元没有抵减,就停止抵减,不能在用了。

 同学也可以分开这样写,老师是把50提出来了。

比如当期的销项税额为100w,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w,按10%加计抵减时,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100-50-50*15%=42.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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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同学:

两个蓝色部分还是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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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同学:

同学是那两个蓝色的部分不理解呢~可以提供下,老师可以更有针对性的回答同学的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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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同学:

举的例子我看不懂,两个蓝色部分还是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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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同学:

这个本来就是给你的优惠,比如本来进项税扣10w。现在让加计扣除15%,可以扣除11.5w。但是你本期销项只有10w,那没有抵扣完的1.5w如果年底政策到期了,次年就不能再抵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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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M同学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具体是指什么?
戴老师
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再调整。下一个自然年度,再按照上一年的实际情况重新计算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吃同学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具体是指什么?
A老师
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再调整。下一个自然年度,再按照上一年的实际情况重新计算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W同学
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新出台了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陈老师
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用于抵减应纳税额。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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