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同学

既然A有抵押物和质押物为何不直接提供给A?因为债权人权益吗?

老师,A是债务人,B是债权人,C是担保人。A为C提供反担保,只能是抵押和质押。那既然A有抵押物和质押物,为什么不直接提供给A?这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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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入同学 的提问 2021-05-20 13:35:47 阅读494

入心里同学,你好,关于既然A有抵押物和质押物为何不直接提供给A?因为债权人权益吗?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主要是因为债权人对抵押物的接受程度不同。举例:比如一个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是一个三线城市的房产,它想抵押该房产向某银行贷款,但是某银行的风控政策要求只接受一线城市的房产抵押,所以该项业务无法成立。这时,可以引入一个大型担保公司,这个担保公司可能拥有较好的资质和信誉,担保公司认为这个三线城市的房产其实也是可以接受的。于是,担保公司接受这个房产的抵押,同时该公司向银行贷款的时候,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由于担保公司信誉较好,银行可以接受担保公司的担保,此时业务成立。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

以上是关于权益,债权人权益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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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B同学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属于物权。抵押,质押,留置属于债权内容。为啥少了个权字,就直接从物权变到债权...
彭老师
一、两者有区别:  1,动产质权的设立,通常都是以合同进行的。当事人签订的质权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2,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无需事先约定,具有双重物权效力。  3,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一)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二)必须是慎乱债权已届清偿(三)必须是债权的发生与动产占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四)下列情形不蔽孝磨得留置-------①因侵权行为而取得②违反公序良俗③与债权人义务相抵触。  4,留置权的占有方式笼统的说只要符合上述四个条件即可留置,不止是宏斗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行纪合同。  二、两者的含义:  抵押权按照标的物的不同可以分为动产质权、权利质权、不动产质权,但不动产质权在当代多人国家已不承认。  显然,动产质权是指以动产为其标的物的质权。  留置权根据法条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于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时,对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予以留置并就其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为留置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是动产担保物权与占有性担保物权。
李同学
学校不能成为担保人但可以为债务人提供抵押物给债权人吗
老师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五十三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因此学校只能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而不能为其他债务人提供抵押物作为债务担保否则抵押无效。
周同学
为什么抵押物的收益不归抵押权人所有
张老师
我国《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最主要的权利,也是抵押权最主要的效力,抵押权人若无此权利,抵押权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只能依照《担保法》规定的方式实现,即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
兰同学
为什么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不能直接取得抵押物所有权而是要通过拍卖抵押物受偿?
兴老师
抵押物价值一般大于债务价值,如果你们签订的合同是债务到期直接把抵押物提走明显对债务人不利,拍卖的话你只需要拿走你应得的剩下的就是债务人的了,是民法中公平原则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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