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同学

请问下员工意外险不可以税前扣除吗?不能扣除的原因是什么?

老师,这句话对不? 雇主责任险(赔付给企业的)可以税前扣除,员工意外险(赔付给员工的)不可以税前扣除 能不能扣除的原因是不是括号里写的

展开
来自 张同学 的提问 2021-05-20 15:06:05 阅读510

张朝华同学,你好,关于请问下员工意外险不可以税前扣除吗?不能扣除的原因是什么?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小可爱,你好:

同学的理解是没有问题的呦,不过老师需要纠正同学一点

给员工买的意外险并非全部不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比如,企业为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但为其他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及意外门诊险,不能税前扣除。

希望上述老师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同学,祝同学学习顺利,老师看好你呀~

以上是关于税,税前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王同学
有一个问题 公司给员工上的意外险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我知道商业的养老和医疗是按比例扣 不知道意外险能不能扣除
刘老师
你好 要看你说的具体是什么意外险;具体规定如下: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36条有明确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2.企业为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但为其他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及意外门诊险,不能税前扣除。
T同学
员工的意外伤害险可以做税前扣除吗
E老师
答:1、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国税发[2000]84号《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国税发[2003]45号文第五条规定“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补缴的基本或补充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在补缴当期直接扣除”。 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其他的如商业保险等税法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2、个人所得税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规定: 一、关于单位为个人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后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二、关于个人提供担保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窗同学
请问 为员工购买的意外险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吗?就是那种商业意外险
查老师
你好这个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窗同学
所得税对可税前扣除的保险有规定 ,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所说的 不得扣除的商业保险指的是哪些商业保险呢
查老师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能税前扣除,但以下两种商业保险可以扣除: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 2)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 对于上述可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的范围,税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根据相关的规定及企业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 (一)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的解释,这类保险费是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企业应当为其职工投保的人身安全保险,而不是企业自愿为职工投保的所谓人身安全保险。 例如: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五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二十条规定,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企业按国家规定必须或应当为职工办理的人身保险,可以税前扣除。 对于哪些属于“特殊工种职工”,部分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应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工种名录》。如北京市平谷区国家税务局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
窗同学
国税总局2016年80号文中 差旅中发生的意外险可以扣除 那这个意外险指的是哪种?是每次出差 随票购买的意外险 还是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也可以归到此类 税前扣除?
查老师
你好,属于个人意外险,税前扣除的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窗同学
我这个只是差旅人员 并非高危从业者 按这个解释是否不贴切呢?我想问的落脚点在于,企业为差旅人员购买的团体意外险是否可以归类到2016的80号文中 另外,购买雇主责任险代替这种团体意外险是否更加符合扣除标准?
查老师
你好可以归在里面,确实是后面那个更标准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