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同学
老师好,诉讼时效届满时,债权人不是追不回来债务了吗,为什么实体权利不消失
展开心儿乐了(亚丽)同学,你好,关于诉讼时效届满时,债权人追不回来债务了,为何实体权利不消失?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如果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审理确认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就赢不了官司。
债权人实体权利不消灭,债务人良心发现,也可能会履行,但多数情况是不会履行了,(或找到灰色地带的催债团伙来要钱)造成这种后果,债权人是有责任的,法律给了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自己耽误了。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理解(*╹▽╹*),老师全程陪伴你哟,加油ヾ(◍°∇°◍)ノ゙
以上是关于权益,债务债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诉讼时效属于实体权利。不影响程序权利,诉权。
依照我的理解,这是对传统的一种继承。
因为诉讼时效是在经济时代下的,讲究经济效率产生的。这是现代法治
但是按照我国的传统说法,欠债还钱,这是不受时间的限制的。这是传统道德
也就是说虽然,你可以主张过了诉讼时效,但是这样你就被说成老赖。
另一个方面,你就可以不主张时效,继续承担。
望采纳!
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