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同学

本题抵债的房产为何不计算契税?应该也发生了产权转移啊?

本题抵债的房产为何不计算契税?应该也发生了产权转移啊

来自 曾同学 的提问 2021-06-14 17:04:24 阅读568

曾同学:

勤奋的学员:

      你好!

     教材419页原文表述如下:经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以房抵债和实物交换房屋,均视同房屋买卖,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甲将房产折价给丙某抵偿了50万元的债务,那么就是丙得到了房产,丙缴纳契税,不是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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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赵同学
契税是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如果卖掉房屋,房屋的产权不就转移了嘛,不应该也要交契税啊,为什么只有买方
曹老师
您好!因为买方才是承受单位
赵同学
卖方卖出去了不也在承受东西没有这一事项吗
曹老师
您好!你要这样说就没得说了。你出钱买东西,那到底是卖还是买呢?
小同学
房产抵债、房产投资、转移土地、房屋交换如何缴纳契税
周老师
(一)资料甲企业发生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业务:
1.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块,支付出让金200万元;
2.某单位因无力偿还甲企业债务,双方协商,该单位以自有原值为50万元的房产抵偿甲企业60万元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需要,甲企业用价值100万元的房屋与另一企业价值170万元的房屋交换,支付差价款70万元;
4.购买房屋一幢,成交价格为800万元;
5.接受某国有企业以房产投资入股,房产市场价值为140万元。
(二)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甲企业应纳契税额。(当地政府规定,契税适用税率为4%)(三)解答甲企业应纳契税计算如下:
1.税法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按照成交价格计算缴纳契税。
应纳税额=200×4%=8(万元)
2.税法规定,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均应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应纳税额=60×4%=2.4(万元)
3.税法规定,房屋交换包括房屋使用权交换和房屋所有权交换两种。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交换,双方交换房屋的价值是相等的,免纳契税,其交换价值是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应纳税额=70×4%=2.8(万元)
4.应纳税额=800×4%=32(万元);
5.税法规定,以房产作价投资或作股权转让的行为,应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方缴纳契税。
应纳税额=140×4%=5.6(万元)
综上,甲企业应纳契税总额=8+2.4+2.8+32+5.6=50.8(万元)。
C同学
为什么答案D要交契税?个人也是债权人啊?债权人承受用于抵债的财产免征契税的。
史老师
契税的征收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4、视同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应当缴纳契税的情形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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