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同学

老师业务6如何理解,股息不是免税吗?

老师业务6如何理解,股息不是免税吗?

来自 普同学 的提问 2021-06-14 18:49:33 阅读320

普同学:

热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吖~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才免税哦~而该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所以其股息红利不符合免税条件哦~

希望老师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预祝同学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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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同学:

预提所得税部分我没有看懂知识点是哪里,而且为什么用10%(这里不是外商持股25%,也要算作非居民企业吗?)另外,没有这里投资机构题目没有说明,如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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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同学:

热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吖~ 


预提所得率的适用情况老师已经上传,同学可以看一下哦~由于本题中没有提及任何外资企业有机构场所的事项,因此就认为其无机构场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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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同学:

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根据老师您上传的图,只有无机构or有机构却无来源于境内的收入才有预提,所以这里业务6的问题也就暗示了这里是非居民企业没有机构的情况(有机构但没有来源于机构的收入也可以理解为没有机构)。所以按照所得来源的确定,这里分配的股息红利,是非居民企业的,不符合免税中所说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因而需要正常算企业所得税,这里,1000*25%是不是先算出正常的企业所得税,由于要预提,那么肯定不是缴全额250,而是缴纳预提部门,故再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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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同学:

热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吖~ 

1.同学的第一点理解是对的,第六问直接就问预提所得税,那么就说明其可直接适用10%的税率~

2.同学的第二点理解也是正确的,由于该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没有机构场所,那么获取的股息红利不能免税

3.此处的25%不是指正常所得税,非居民企业采用预提所得税率时,是不需要再去计算正常的所得税,直接乘以10%即可,所以此处的25%是指其外资持股25%,应分得的股利为1000×25%=250万,再用此股利所得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所以才是1000×25%×10%~

希望老师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预祝同学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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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同学:

明白了!可是老师我记得2011年企税真题那里在预提时候先乘企税税率25,再乘了预提税率,那这个是特殊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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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巴同学,你好,关于老师业务6如何理解,股息不是免税吗? 我的回答如下

那个25%不是税率,是外资投资企业的占股比例哈

以上是关于税,免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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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同学:

老师我是说这个题2问百分之25,好像不是持股比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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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巴同学,你好,关于老师业务6如何理解,股息不是免税吗? 我的回答如下

这道题的25%是企业所得税税率,与同学上方提的问题不一样哈

以上是关于税,免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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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紓同学
如何理解企业豁免股东债务
高老师

债务豁免,估计有很多人对此不太熟悉。那么法律上对此有和规定呢该如何理解呢税务上怎么处理呢有相关的规定吗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企业豁免股东债务如何理解及其他的一些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所谓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债务豁免这种方法经常用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债务问题的解决,主要针对逾期银行贷款,之所以能够操作是由于我国各主要商业银行的国有控股性质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性干预。由于逾期贷款通常会引起诉讼,因此这种方式成功的关键在于国有股东、上市公司、司法部门和银行四者之间关系的有效协调。

2014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以下简称税总29号公告),文件的第二条规定:

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上述条款采用了列举法对企业接受股东划入资产而不计入收入进行了限制,即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以及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三种情况。并在适用条件上规定了两个条件,即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但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情况,最常见的一种就是股东对企业的债务豁免。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的要求,“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

但是,财会函〔2008〕60号文件对于控股股东和子公司之间的债务重组行为并没有加以限制,因此证监会2009年12月在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2 期] (会计部函[2009]60号)进一步明确,由于交易是基于双方的特殊身份才得以发生,且使得上市公司明显的、单方面的从中获益,因此,监管中应认定为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应比照上述原则进行监管。这样就进一步堵住了少数上市公司通过关联方的债务豁免或捐赠行为操纵利润的途径。

因此税总29号公告将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在满足相关条件下不计入收入总额是与会计准则趋于一致。但对于债务豁免的情况税总29号公告并没有列举。

由于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应该是股东投入资本赚取的利润,而不应该是对股东投入的本金征税,而债务豁免的前提是股东与企业进行了与经营有关的交易行为,虽然在合并报表时这项交易行为有可能被作为内部交易进行抵销,但是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应该对单体法人征税。另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也明确债务的豁免属于企业取得的收入(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所以债务豁免的交易行为虽然根据会计准则可以计入资本公积,但是应该按照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延伸阅读:

上市公司债务豁免的情形是什么

债务豁免债务重组

企业接受捐赠和债务豁免如何处理

c同学
老师,企业间借款可以免息吗?如果免息借款,还需要交税吗?账务如何处理?谢谢
王老师
你好,免息存在税务风险的,也就是说即使免息税务也要认定按照有利息收税的。你说的账务是指借款方还是出借方的?
c同学
借款方
王老师
你好,借款方支付利息,可以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
c同学
出借方会涉税?如果只是短期的,比如1周内或一个月呢?
王老师
你好,出借方交增值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短期内可以不用利息
c同学
最短借多久是不涉税的?
王老师
你好,这个就没明确规定了,还是要按当地税局的
S同学
不知如何理解免抵退税,麻烦老师讲解一下
陈老师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免:外销免销项税。
  抵: 所有的进项税对内销销项税的抵免。
  退:退还因出口而多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
陈同学
股息红利不是免税收入吗,为什么不得税前扣除,怎么理解
倪老师
你好,你要税前扣除什么
陈同学
画圈圈的和第二幅图上面说股息红利是免税收入,既然免税不是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吗
倪老师
这两个怎么理解
陈同学
你好,向投资支付的股息红利,是在利润分配里支付,不能扣除
倪老师
那股息红利免税是相对于投资者,不得税前扣除是相对于分配者吗?
陈同学
你好,是的,题目是说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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