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同学

会计学习中,印花税能否扣除?

印花税到底能否扣除呢?怎么有的老师给的不一样呢

来自 卢同学 的提问 2021-06-22 22:00:16 阅读901

卢同学: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印花税也在该科目中核算。因此,印花税不再列入管理费用,从税理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印花税已经不存在费用、税金双重扣除的可能性了,应该可作为税金及附加扣除。但是税务机关没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能否单独扣除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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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同学
印花税能否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
黄老师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包含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第(五)项规定,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九条规定,细则中规定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相应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
《财政部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字〔1993〕6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第四条规定,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5号)第三十七条规定,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的审核,应当确认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及附加扣除的范围是否符合税收有关规定。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纳税人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按照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有关规定扣除,列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予以扣除。纳税人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可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予以扣除。对不属于清算范围或者不属于转让房地产时发生的税金及附加,不应作为清算扣除项目。
综上,你公司转让开发产品缴纳的印花税已列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扣除。
(以上内容,来自大成方略《纳税答疑》周刊第92期)
虎同学
这张发票备注栏里的印花税能否税前扣除
张老师
你好,可以作为征收的原始凭证,印花税可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也规定了,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也就是说,这张发票的备注信息就是你印花税入账的依据,没有必要再去要税收完税凭证了。
曹同学
股权转让印花税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宋老师
是可以所得税前扣除的。
曹同学
转让方也是一起交的,这块呢?
宋老师
这块与您公司没有关系,不应承担的。如果承担了的话,所得税是要纳税调增的。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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