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同学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为何是2/3?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什么是三分之二呢。我记得是长子分和三遍,才是三分之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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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涂同学 的提问 2021-06-23 09:12:29 阅读1256

涂波清同学,你好,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为何是2/3?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首先,这是证券法的规定,长子分和三是公司法的规定,

其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属于增资,即使按公司法的规定,也是2/3.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

以上是关于股,股东表决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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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安同学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应该经股东大会通过,是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Λ以上吗?
王老师
不是的。
  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可转债并不是属于这个范围,不是特别决议。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天同学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事项有( )。
周老师
【答案】b、c、d
【答案解析】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1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股权激励计划和法律、行政法规或《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S同学
对公司的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则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
田老师
错误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权力机构通过特别决议时的区别。《公司法》规定,对公司的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故此题表述错误。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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