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同学

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理解,是否正确?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境内的:全额加计扣除 2、境外的:境外*0.8 与 境内*2/3做比较,采用孰低原则加计扣除 3、加计扣除合计=境内*0.75+(境外*0.8 或境内*2/3)孰低*0.75,这样理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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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H同学 的提问 2021-06-23 18:23:55 阅读462

H同学: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呀~ 

        同学总结的是正确的哈,加油,棒棒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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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绚同学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问题怎么理解
张老师
你好同学,会计上就是正常的当费用,当资产就好了 税务上不是的,交税前用会计利润再多减75%或者是摊销多摊75%的比例,用那个之后的金额去计算税就好了
今同学
(关于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疑惑
姚老师
加计扣除。根据(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的规定,企业从事符合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 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注意,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发生亏损,没有应纳税所得额。加计的意义在于有应纳税所得额加计抵扣。
伯同学
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张老师
 

  问:我厂今年购买了设备并实施了土建工程,这些资产的用途是用于技术改造,请问如何判断一企业的投资是税法所规定的加计扣除的投资?如果用于技术改造的资产是固定资产,那税前扣除的处理是不是这样:帐面列支折旧费,另外的50%在申报表中反映?

  答:您好!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从上述文件看出,目前可以加计扣除的是研究开发费用,但是没有研究开发费用的具体范围。我们认为上述设备和固定资产能否加计扣除,尚需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责任编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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