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同学

为什么甲企业在A国预缴的所得税要用税后所得(税后股息)*预提所得税税率呢?

老师请问:蔡俊峻老师7月7日税法课程最后一道间接抵免的题第六小问:为什么甲企业在A国预缴的所得税要用税后所得(税后股息)*预提所得税税率呢?税后股息不是已经在A国交过所得税了吗?算预交所得税再用税后股息不是相当于重复征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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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S同学 的提问 2021-07-08 22:26:44 阅读465

S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呀~


同学可以看一下 乙企业从丙企业分得的100万,是不是在B过要预提所得税,同理我们现在算的是甲企业从外国分得股息,应该在A国预提所得税。


那个税是乙在A国交的税,不是甲。同学还记得有一道题吗,我们付给境外公司股息1000万 然后预提所得税 100万 是一样的道理

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祝逢考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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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慕同学
分配股息为什么要预提所得税,分配股息为什么要预提所得税资讯
周老师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按照10%税率预提所得税,如果税收协定有优惠的,经报备案可以享受优惠税率。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的,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小同学
什么是预提所得税?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国际税收税务管理)
郎老师
你好,我国税法第三条和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百分之十 [1] 的所得税。
小同学
是有实际联系还是没有实际联系?
郎老师
你好,没有实际联系,也就是说外国企业如果既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上述所得又与其在国内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则按正常情况25%交纳所得税。
马同学
甲公司2019年已缴了企业所得税50万元 甲公司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在A国机构的后所得为28万元,A国所得税 率为30%,在B国机构的后所得为24万元,B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B两 国已分别缴纳所得税12万元,6万元,假设在A、两国应税所得额的计算与我国税 法相同,公司汇总时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方式,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 要求:运用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分别进行相关项目的年度纳税调整,计算甲公2019 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冯老师
你好. 甲公司国外所得还原成税收收入为28%2B12%2B24%2B6=70万元 国外A%2BB国纳税=12%2B6=18万 国外所得国内需要交税=70*25%=17.5万<18万元 只能抵扣17.5万 国内缴税=(50%2B70)*25%-17.5=12.5万元 这个是国际税收的免抵计算.不分国不分项,合并一起按国内税率计算后,抵减已交税不超过国内交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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